英国法律委员会:现有法律就够了
DAO 可能受《金融服务与市场法 2000》规范
英国法律委员会认为统一立法不合适
DAO 法律地位因种类而异,完全去中心化并不代表合规
法律委员会建议进一步分析
负责审查并向英国政府建议法律修改的英格兰及威尔士法律委员会(The Law Commission of England and Wales)表示,不建议为 DAO 设立新的法律框架。因为这些组织可能已经在现有法规范疇内,若公司在英国运营依据现行规定需要获得授权。
法律委员会在周四发表的一份报告中指出,若 DAO 进行与「特定投资」相关的「特定活动」,可能会受《金融服务与市场法2000》规范。
依据此法,当治理代币 (governance token) 近似于股票、赋予投票权,并以投资 DAO 的方式发行时,这些带吧ㄧ被视为「特定投资」。而「特定活动」则是指与这些投资相关的具体行为或活动,例如发行、销售、推广等。
近期,DAO 的法律地位备受关注,美国法院也在探索如何处理这些组织。英国法律委员会认为,由于不同 DAO 之间存在差异,每个 DAO 可能适用不同的法律,统一的立法方式不一定合适。
委员会表示,在 DAO 发展的相对早期阶段,不建议为其制定专门的法律框架,主要是因为目前尚无共识。
报告指出,DAO 适用的公共法律取决于其种类。有些可能被认定为非法人协会,参与者根据规则互动,仅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某些情况下,DAO 可能需要缴纳公司税,委员会建议考虑国际税收框架。
从诉讼角度看,完全去中心化的 DAO 仍可能面临第三方的民事诉讼、监管机构的执法行动或刑事起诉。报告摘要中指出,「智能合约(Smart Contract)可以构成法律合约」。
英格兰及威尔士法律委员会之前曾帮助起草了推动文件数字化的法规,这些法规促进了分布式账本技术在贸易中的应用。
委员会今年早些时候征求了对将加密货币标记为财产的立法草案的意见。报告还建议,像司法管辖工作组这样的机构应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建议司法机构、法律委员会、监管机构和其他法律专业人士共同讨论,来决定什么时候应将受托人 (Fiduciary security) 适用加密货币开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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